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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網安備41071102000689
4月29日,中國鋼鐵工業協會2025年一季度信息發布會在京召開。中鋼協規劃發展部主任王濱回答了備受鋼企關注的粗鋼產量調控以及產能置換政策問題。
接下來,筆者將對粗鋼產量調控以及產能置換政策分別進行分析。
國家粗鋼產量調控政策持續推進
中鋼協規劃發展部主任王濱在回答時指出,據了解,國家相關部委正在積極部署和推進全國粗鋼產量調控工作。
筆者根據以上情況,對于國家粗鋼產量調控政策演變進行了了解。具體情況如下:
持續實施粗鋼產量調控,推動鋼鐵產業減量重組
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在《關于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報告的2025年主要任務明確提出:“出臺化解重點產業結構性矛盾的政策措施,通過強化產業調控、提質升級破‘內卷’。持續實施粗鋼產量調控,推動鋼鐵產業減量重組”。
國家發改委:2024年繼續實施粗鋼產量調控
2024年5月27日,《鋼鐵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印發。其中提及2024年繼續實施粗鋼產量調控。到2025年底,鋼鐵行業能效標桿水平以上產能占比達到30%,能效基準水平以下產能完成技術改造或淘汰退出。
粗鋼產量調控政策定調為平控
2023年4月14日,據《財新網》報道,2023年粗鋼產量調控政策定調為平控,即在2022年10.18億噸基礎上不增不減。下半年再根據實施情況進行動態調整、總量控制。具體政策尚需等待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文件。
確保實現全國粗鋼產量同比下降
2022年4月19日,國家發改委舉行例行發布會,會上指出,今年(2022年)將繼續開展全國粗鋼產量壓減工作,確保實現全國粗鋼產量同比下降,突出壓減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粗鋼產量。
首提粗鋼產量壓減
據了解,2021年年初,工信部首次提出開展粗鋼產量壓減工作,確保產量同比下降。在國內需求及出口保持良好的情況下,市場預期粗鋼壓減將引發供不應求問題,鋼價順勢創出歷史新高。
粗鋼產量2020年到2024年演變
自2021年起,我國持續加大對粗鋼產量的調控力度。2021年工信部首提壓減產量,當年產量從2020年的10.65億噸降至10.33億噸。2022年發改委明確確保產量同比下降,實際產量進一步降至10.13億噸。2023年調控政策定調為平控,產量為10.19億噸,基本維持在10億噸左右。2024年繼續實施調控,產量為10.05億噸。
這一系列調控,一方面是為落實“雙碳”目標,推動鋼鐵行業節能降碳;另一方面旨在化解產業結構性矛盾,避免行業“內卷”。雖各年度產量有波動,但整體穩定在10億噸格局,且呈下降趨勢,反映出調控政策成效逐步顯現,正引導鋼鐵行業向高質量、可持續方向邁進。
產能置換政策演變
中鋼協規劃發展部主任王濱在回答提問時這樣說,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在加緊修訂《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目前已形成初稿。在修訂過程中,鋼鐵協會一直呼吁和建議,新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應取消不同企業(集團)之間煉鐵、煉鋼產能置換,即取消產能指標交易,解除附加在產能上的利益,僅允許通過整體性、實質性兼并重組實現產能整合、轉移。
筆者根據以上情況,對于鋼鐵行業產能置換政策演變進行了了解。具體情況如下:
2013年10月
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化解產能過剩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中就提出“鋼鐵行業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的政策。
2014年7月31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對鋼鐵(煉鋼、煉鐵)、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業項目建設實行產能置換。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需置換淘汰的產能數量按不低于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區實施等量置換。
2015年4月20日
工信部發布了《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提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需置換淘汰的產能數量按不低于建設項目產能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區實施等量置換。
2017年12月31日
為了嚴禁鋼鐵行業新增產能,推進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置換比例不低于1.25:1,其他地區實施減量置換。
第一次暫停
2020年1月,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聯合發文,要求各地區暫停公示和公告新的鋼鐵產能置換方案,不得再備案新的鋼鐵項目,并同步修訂鋼鐵產能置換辦法。
2021年5月6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修訂后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對此前的鋼鐵產能置換政策容易導致的問題,進行了更為詳細的修訂。
第二次暫停
2024年8月23日起,暫停公示、公告新的鋼鐵產能置換方案。此舉旨在進一步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政策。
目前
《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目前已形成初稿。
我國鋼鐵行業產能置換政策自2013年起持續深化,從初期要求等量或減量置換,到對環境敏感區域提高置換比例,再強調減量置換,體現政策向環保和結構優化傾斜。2020年與2024年兩次暫停新產能置換方案公示,反映政策根據行業發展動態調整。當前初稿形成,預示政策將進一步完善。整體看,政策不斷收緊與優化,通過控制產能置換,助力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推動布局調整,實現產業高質量發展與可持續發展。
取消產能指標交易,具有積極意義
中鋼協提到的建議取消產能指標交易,僅允許通過整體性、實質性兼并重組實現產能整合、轉移。筆者認為具有積極意義。
一方面,能鼓勵有實力企業做大做強,通過整體性、實質性兼并重組實現產能整合,推動不具競爭力的企業退出,提升產業集中度,改變當前分散、低效的產業格局。
另一方面,取消產能指標交易可削弱產能的價值屬性,避免出現指標倒賣、囤貨居奇現象,杜絕產能指標交易中偷逃稅的風險,營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讓鋼鐵產能的調整基于真實的產業需求和企業發展,而非利益博弈。
倚天屠龍,共同祭出!
國家粗鋼產量調控與鋼鐵行業產能置換政策恰似倚天屠龍,雙劍合璧助力行業發展。二者相輔相成,持續揮舞利刃,斬斷鋼鐵行業粗放發展的枷鎖,為綠色高質量發展披荊斬棘。產量調控從壓減到平控,使粗鋼年產量穩定在10億噸左右并呈下降趨勢,有力推動“雙碳”目標落地與行業“去內卷”。從早期等量減量置換到嚴格區域置換比例,再到中鋼協建議取消產能指標交易,產能置換政策不斷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