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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網安備41071102000689
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981號建議的答復摘要。答復文件明確,“十四五”以來,能源行業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不斷夯實能源工作法治保障體系。推動電力行業綠色發展法治保障,對于促進電力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您提出的關于推動電力行業綠色發展法治保障的建議,我們正在工作中積極推進落實。
建議提出,我國針對電力行業綠色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建議推動制定專項立法、細化配套法規。對此,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能源立法工作。2025年1月1日《能源法》已正式施行,對推動電力行業綠色發展作出了一系列規定。目前,國家能源局正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生態環境法典》《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重點立法項目。
建議提出,修訂《政府采購法》強制推行綠色采購,通過立法推進老舊電氣設備改造或淘汰,以立法規范綠色電力交易。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夯實節能基礎能力,加強包括電力行業項目在內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強化節能監察能力建設,指導服務機構為重點用能單位持續開展能效診斷,累計制修訂國家節能標準93項,更新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水平。國家能源局積極在立法中建立健全綠證制度,編制《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實施細則(試行)》,持續規范綠證市場,充分發揮綠證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建議提出,推動國內電力綠色標準與國際接軌,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國際條約下,推動制定跨境電力綠色合作法律框架,參與全球氣候立法。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積極推動綠電綠證國際互認相關工作。2025年3月,國際綠色電力消費倡議組織(RE100)已宣布無條件認可中國綠證,有力推動我國綠電綠證在國際社會的認可度和影響力。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配合有關部門持續深化國內與國際組織在綠色電力技術標準方面的銜接,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在與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開展深入交流的基礎上,彰顯我國應對氣候變化負責任的大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