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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網安備41071102000689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印發《2026年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礦安〔2026〕1號),以28條硬措施筑牢礦山安全防線。工作要點將托管責任界定、AI技術應用、中小礦山升級等納入核心任務,圍繞事前預防轉型、本質安全提升主線,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作出全面部署,給砂石、水泥等非煤礦山企業劃定了全年安全工作的“硬標尺”。

劃定“六個必須”紅線,規范礦山托管行為
長期以來,部分礦山企業為壓縮成本,采取分項托管、勞務外包的模式,導致安全責任虛化、管理鏈條斷裂,成為事故高發的重要誘因。《要點》劃定的“六個必須”核心紅線規范礦山托管行為,從根本上遏制了這一亂象。
一必須整體托管,露天礦山需覆蓋采剝、運輸、排土等全流程。嚴禁以分項切塊方式拆分托管,確保托管方對礦山生產系統全權負責,避免管理盲區;二必須重新辦證,承托方須重新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無證不得開工;三必須雙責任主體,明確委托方主體責任、承托方現場直接責任,嚴禁轉包分包;四必須高配承托方,大型或地質復雜礦山承托方需具備相應高等級資質;五?必須整建制隊伍,?承托方施工隊伍需整體調動,新組建人員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井下嚴禁使用勞務派遣工;六必須長期合同與雙重報送?,鼓勵簽訂不低于3年的長期托管合同,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需同步報送屬地監管部門和駐地礦山安全監察機構簽訂長期托管合同,并向監管部門、監察機構雙重報送。
同時強化托管礦山監管,將其納入“雙隨機”檢查重點,實行事故“一案雙查”,建立全國礦山托管信息庫,公開承托方業績、事故記錄和失信情況,推動形成“劣者出局、優者勝出”的托管市場環境。
據悉,這次我國首次將礦山整體托管單獨立規,直指行業長期存在的“只包不管、責任懸空”頑疾,標志著礦山托管領域正式進入陽光監管、規范運營的新階段。
砂石行業從業者表示,在此要求下,砂石企業需全面梳理托管隊伍資質,加強自有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人才,推進“無視頻不作業”和AI智能“反三違”應用,規范班組現場操作,杜絕違法發包轉包行為。

“人工智能+”賦能,礦山行業安全升級邁入新階段
《要點》明確,將深化5G、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新技術與礦山生產的融合應用,通過技術裝備升級推進采掘作業、危險繁重崗位少人化、無人化轉型,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要點》設定2026年智能化建設階段性目標,煤礦、非煤礦山危險繁重崗位智能裝備或機器人替代率分別不低于30%、20%。重點區域方面,山西、內蒙古等煤礦集中區及河北、遼寧等非煤礦山集中區將打造智能化標桿礦山,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示范經驗,推動全國礦山智能化協同發展。
《要點》提出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推動無人駕駛、智能巡檢等技術在礦山場景應用,加快中小老舊非煤礦山基礎設施升級。
在此背景下,砂石等礦山應主動對接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淘汰落后工藝設備,推進邊坡監測、采掘運輸等環節智能化改造,借助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提升數據造假、隱蔽作業等違法行為的防控能力,以新質生產力筑牢安全屏障。
全面部署中小老舊礦山升級,強化本質安全保障
針對中小礦山設備老化、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問題,《要點》提出系統性解決方案:
一是建立全生命周期智慧監管平臺:建設礦用安全設備從準入、使用到報廢的全鏈條監管平臺,強化本質安全水平。
二是重點技術裝備升級:推動透明地質、智能掘進、深井提升等關鍵技術攻關,發布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目錄,淘汰落后工藝設備。
三是高寒高海拔礦山專項突破:針對極端環境下的開采難題,開展設備適應性研發與標準化建設,填補技術空白。
另外,《要點》明確需打好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收官戰,開展“八條硬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推動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上升為部門規章。
對砂石礦山而言,需對照標準細化隱患清單,重點整治露天礦邊坡、尾礦庫等關鍵區域隱患,嚴格落實重大隱患“一庫四機制”閉環管理,自查上報并整改的隱患可依法免予處罰,這為企業主動排查提供了政策空間。

砂石行業將迎來發展新格局
從業者表示,礦安〔2026〕1號文件的實施,將從市場格局、發展模式等多方面,對砂石行業產生深遠影響。
在市場格局上,行業洗牌將進一步加劇。托管新規的“四高”要求(高資質、高業績、高人員配置、高資金實力),行業集中度顯著提升,龍頭企業的規模優勢與合規優勢將更加凸顯。
在發展模式方面,推動礦山企業從“外包依賴”向“自營+智能化”轉型,目前已有頭部企業已率先布局自營+智能化模式,如國能準能集團投入12億購置300噸級無人駕駛卡車,采運排自營率達95%;山東黃金計劃投3億配備智能設備等等。
在智能化建設方面,為滿足整建制隊伍與少人化作業要求,行業將加速推動礦山行業向高效、安全、綠色轉型,無人駕駛、智能巡檢等裝備訂單將迎來爆發式增長。另外,政府部門通過隱患動態清零、重大災害超前治理、監管效能提升等舉措,將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動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行業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防線。
《2026年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全文如下:
2026年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2026年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落實“兩辦意見”,打贏“三年行動”收官戰,常態化長效化推進“八條硬措施”硬落實,切實提升監管監察質效,全力防范礦山重特大事故。
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
1.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深刻把握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科學編制“十五五”國家礦山安全生產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和重大工程,推動各地各企業統籌謀劃重點工作,納入本地區本企業發展總體規劃。
2.打好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收官戰。制定2026年度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八條硬措施”重點任務清單,組織開展落實情況“回頭看”,強化動態評估、跟蹤督辦。持續推進“三個一批”,督促各地明確名單和目標任務。強化礦山重點縣和重點企業專項攻堅,精準指導解決實際問題。制定出臺加強國有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提升企業自主管理水平。
3.狠抓重點工作落地生根。對照“兩辦意見”“八條硬措施”“改革實施意見”等任務措施,開展“回頭看”,逐條檢視、督促整改,確保重點任務及措施落實落細。督促地方政府健全完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長效工作機制,落實廢棄礦洞排查封堵整治、嚴厲打擊盜采盜挖行為屬地責任。
二、持續提升重大災害防治水平
4.常態化推進隱蔽致災因素動態普查。督促礦山企業常態化開展真實隱蔽致災因素動態普查,實施“一張圖”管理。加快推動區域性普查工作,強化動態調度、過程管控,推動按時按表完成普查。出臺《煤礦災害鑒定機構管理辦法》,嚴格規范重大災害鑒定。
5.深化重大災害防減超前治理。編制“十五五”礦山災害防治指南,推動企業強化瓦斯、水、火、頂板、沖擊地壓等多災種協同治理、全鏈條過程管控、動態化效果評估,精準實施區域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加強露天礦邊坡在線監測、穩定性分析,開展新一輪尾礦庫排洪系統質量檢測與安全評估,切實提升綜合治理水平。
6.推進煤炭深部安全開采工程試驗。加強對試驗礦井的安全檢查和服務指導,力爭產出突破性成果。聚焦深部開采高瓦斯壓力、高承壓水、高地應力等難題,推動“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協同創新。加快推進深部開采相關標準制修訂。持續構建煤炭深部開采裝備體系、治災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
三、持續提升重大風險隱患辨識排查整改質量
7.健全完善風險監測預警綜合系統。編制“十五五”礦山安全信息化建設指南,推動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性能提升和試點應用,加快推進非煤礦山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探索風險監測預警人工智能創新應用,為打擊數據造假、隱蔽工作面等違法違規行為提供技術支持。實施深化信創項目,加快推動省級局系統遷移上云,提升信息化運維和網絡安全水平。
8.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風險。加強生產銜接管理,督促滾動編制生產接續方案,采掘接續緊張煤礦嚴格限產停產措施、優化生產布局。加強高風險作業管理,督促企業加強石門揭煤、密閉啟封、煤倉清理、動火作業、尾礦庫排尾筑壩等風險研判,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強化現場管理和過程管控。嚴格礦山復工復產標準和程序,倒逼實施生產系統和技術升級改造。
9.深化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排查整治。修訂出臺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推動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上升為部門規章。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一庫四機制”,強化全量匯總、閉環管理、責任倒查、動態清零。督促礦山企業健全完善常態化自查自改和內部獎勵機制,對自查上報并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和責任追究。
四、持續提升礦山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10.完善新質生產力引領機制。深化涉礦重點實驗室體系改革,研究出臺有關科技項目管理辦法,加速科研攻關。持續開展礦山安全科技進礦區等專題活動,送科技、送服務進企業、進基層。出臺國家礦山安全生產專家庫管理辦法,加強專家隊伍能力和作風建設。
11.加快推動技術裝備升級。圍繞透明地質、深井提升、智能掘進、薄煤層(軟巖)開采、高寒高海拔礦山等關鍵技術和裝備開展科技攻關,發布新一批礦山安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和落后技術裝備淘汰目錄,推動人工智能、物聯網、無人駕駛等高水平礦山安全生產場景應用。推進中小老舊煤礦、非煤礦山基礎設施更新和改造升級,建設礦用安全設備全生命周期智慧監管平臺,強化重要設備準入、使用、維護至報廢的全鏈條監管。
12.大力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深入實施“人工智能十”行動,聯合發展改革委、應急管理部推動礦山智能化應用場景有關項目實施,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培育一批礦山機器人應用驗證中心,征集發布一批智能化成熟技術裝備。召開全國礦山智能化建設現場會,加快推進災害嚴重煤礦、高海拔礦山智能化建設,推進非煤礦山智能化建設和應用提速擴面,督促各省(區、市)對近兩年發生較大事故的礦井開展智能化改造情況“回頭看”,推進礦山改造升級。
五、持續有效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
13.加強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督促企業加大人力資源投入,配齊配強“五職”“五科”人員。優化“五職”“五科”人員的任職年限與學歷要求,嚴格準入門檻,鼓勵開展繼續教育和學歷提升,提升管理團隊的專業素養與履職能力。
14.加強外包隊伍管理。出臺規范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勞動組織的指導意見。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分包、非法復印披掛轉讓施工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立足長效管理,加強自有隊伍建設。
15.加強安全班組建設和現場管理。召開礦山安全班組建設現場會,督促企業加強班組長培養、選拔、培訓、考核。督促企業加強現場作業管理,推進“無視頻不作業”和AI智能“反三違”技術應用,推行崗位標準化作業流程,推動現場作業人員上標準崗、干標準活。
16.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和教育培訓。推廣礦山安全文化優秀案例,用先進典型引領礦山安全文化建設。推進出臺《礦山安全生產培訓規定》,修訂“三項崗位”人員培訓大綱、考試題庫,完善教材體系。開展主要負責人和“五職”礦長的依法履職能力提升培訓,強化特種作業人員實操培訓,推動各地完成培訓教室監控視頻聯網,嚴厲打擊培訓考試機構假培訓、亂發證行為。
六、持續提升服務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效能
17.著力提升法規標準支撐水平。積極推進《礦山安全法》修訂進程,制修訂《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制修訂《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加快礦山安全標準制修訂,開展原AQ、MT標準優化評估及轉化,用好“一帶一路”國際礦山標準化工作組平臺,推進礦山標準國際化。
18.嚴格規范精準執法。嚴格執行行政檢查執法“一通知三辦法一意見一目錄”,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非煤礦山行政執法手冊,進一步規范執法。統籌省市縣三級監管監察執法計劃,提升聯合執法積極性。強化舉報獎勵、失信懲戒、行刑銜接,嚴厲打擊篡改監控數據、隱蔽工作面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執法和服務、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實施輕微違法免罰,強化幫扶指導,扎實做實執法整改落實閉環。
19.高位推動國家監察督政。加強對2025年國家監察“督政”反饋問題跟蹤問效,繼續協調報批對部分省級政府開展國家監察督政,推動解決礦山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印發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工作指導手冊,規范督政邊界、程序、內容。推動各省級局嚴格履行國家監察督政職責,堅持查企與督政相貫通,加大暗查暗訪、通報曝光、警示約談力度,將責任、措施和壓力傳導落實到基層末梢。
20.強化全過程執法監督。開展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建設年活動,聚焦想不到、看不到、抓不到、管不到、控不好“五不”問題整改,督促嚴格執行執法預審、執法評議、復盤監督、責任倒查、追責問責等制度,堅決杜絕走過場、一刀切式執法。推進所有執法人員實名攜卡入井,人員定位信息實時聯網。
七、持續提升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水平
21.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指導地方依托大型礦山企業建立區域礦山救援隊,完善應急救援網絡。督促礦山企業加強應急電源和個人防護裝置配備和更新,開展無腳本應急演練和企地聯合實戰實操演練,強化區域礦山救護、醫療救護等協同協作,提升應急救援水平。
22.強化事故調查倒查處理。強化事故一個小時內首報意識,邊核實、邊報告、邊處置,防止信息倒流,搶占救援先機。強化非煤礦山事故調查,主動監督指導、嚴格審核報告、監督查處落實。加強涉險事故和典型事故掛牌督辦,深挖事故根本原因,精準問責追責,按規定公開調查報告。零容忍打擊瞞報謊報事故,研究制定規范礦山事故舉報核查和核銷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瞞報謊報事故舉報核查、核銷等工作流程,對核查屬實的瞞報謊報事故嚴格組織調查處理,實現舉報核查閉環管理。
23.強化事故通報和警示教育。認真做好統計督查反饋問題整改,理順職責分工,推動統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嚴格按照“先行填報、調查認定、統計核銷、信息公開”要求開展事故統計,完善事故臺賬,強化事故統計數據應用。及時發出事故警示通報,督促有關部門和礦山企業深刻汲取教訓,指導企業設立警示教育日,選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組織礦山企業集中觀看。加大對典型事故約談曝光力度,提高震懾力,促進整改。
八、持續提升監管監察干部隊伍能力水平
24.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的重要論述,全面查擺糾治政績觀偏差,深挖思想和制度根源,組織開展集中整治。正確處理發展和安全、潛績和顯績、治標和治本、當前和長遠、防小和防大的關系,從高處謀劃、從細處著手、從實處發力,創造經得起群眾和歷史檢驗的實績。
25.強化政治能力建設。分層次組織政治能力專題培訓,開展“講政治、守紀律、強作風、勇擔當”活動,辦好“干部大講堂”,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教育,糾治自由主義、投機主義、宗派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嚴查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行為,不斷提升隊伍向心力、凝聚力、戰斗力。
26.加強專業能力建設。拓寬干部選任渠道,多層次引進優秀人才。編制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干部教育培訓系列教材,豐富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前沿領域課程設置,依托礦山企業開展實操實訓。加大定期輪崗、異地交流、掛職鍛煉、橫向交流力度,進一步培養、鍛煉年輕干部。
27.加強作風能力建設。鞏固拓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加強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危機感、壓力感教育,堅決整治應付對付作風。加強對干部的理解尊重、支持保護、關心關愛,著力解決干部隊伍中的急難愁盼問題。
28.深化風腐同查同治。認真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部暑要求,持續深化風腐問題專項治理,用好專項治理舉報渠道,深挖增量案件,進行動態清除、常態懲治。聚焦監察執法、事故調查等環節領域,進一步完善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推動科學授權、正確用權、有效制權,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持續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以“零容忍”態度清除“害群之馬”,切實增強治理腐敗綜合效能,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加強監督執紀執法標準化建設,堅決防治“燈下黑”,做到廉潔過硬。